2018年2月25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该院“红烛”志愿服务队安排两名党员志愿者前往梅山红军广场志愿服务驿站开展党员先锋岗志愿活动。
上午9时,两名志愿者准时到达驿站,并统一佩戴“志愿•金寨”胸牌和帽子,穿红色志愿者背心,劝导制止不文明的行为,整理驿站及其周边的垃圾,为游客提供指路咨询、手机充电、饮用水等服务,同时对不明驿站服务职能的群众讲解驿站的工作内容,并主动为其提供帮助,志愿者的热情和主动服务得到大家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