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团县委积极落实《关于印发〈县直机关“门前三包”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直工发〔2017〕28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门前三包”志愿服务活动。
8月25日上午,团县委部分干部职工志愿者在团县委负责人的带领下,来到新城区红军大道金府花园小区南侧路段,与周边商户签订“门前三包”志愿服务协议。团县委干部职工向服务对象宣传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教育引导服务对象开展卫生清扫、秩序规范和绿化维护等活动。通过团县委干部职工的广泛宣传,周边商户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做好“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