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和“青年文明号”单位的决定__金寨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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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和“青年文明号”单位的决定
编辑日期:13-03-10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 关 闭 ]
各乡镇、学校团委,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县教育团工委,县直有关单位、企业团组织:
     为大力弘扬文明生产、文明经营、文明服务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进一步发挥青年文明号在各行各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青年文明工程的整体水平,团县委决定,授予金寨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等10个单位“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称号,授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等10个单位“青年文明号”称号。受表彰的单位是:
     一、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
     金寨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金寨县地方税务局古碑分局
     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安徽利达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六安金寨支行
     金寨县革命博物馆
     金寨县国家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金寨县招投标中心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青年文明号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金寨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
     金寨县供电公司梅山营业厅
     金寨县水利局勘测设计室
     金寨县槐树湾乡财政所
     金寨县公安局青山镇派出所
     金寨县公安局吴家店镇派出所
     金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信息)管理中心
     金寨县中医院骨伤科
     安徽交通投资集团驿安高速公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梅山服务区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励,率先垂范,更好的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希望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集体要以受表彰的青年文明号单位和标兵单位为榜样,创新活动内涵,丰富活动内容,加强科学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为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为建设幸福金寨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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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