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 共商预防对策__金寨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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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人 共商预防对策
编辑日期:10-05-19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 关 闭 ]

金寨县检察院深入校园调研座谈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金寨县检察院是团中央表彰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为巩固青少年维权成果,开拓青少年维权新途径、新方法,赋予其新内涵,近日,针对我县近期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恶性犯罪增多的趋势,金寨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教育局、团县委等单位领导以及聘请的人民监督员深入校园,认真组织调研,共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同时,就具体案件到发案学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为案件处理掌握第一手资料。
    5月7日,金寨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五名未成年人结伙持刀抢劫案,其中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八年级在校学生,未满十五周岁。涉案的未年人之多,作案次数至频繁,作案手段之凶狠乃我县罕见!为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彰显社会宽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捕原则,5月12日下午,由分管检察长余检带队,侦查监督科干警会同县人大代表、教育局、团县委等单位领导以及人民监督员一行来到金江实验中学和金寨县江店高级职业中学,召集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进行座谈,了解涉案犯罪嫌疑人学习、在校表现情况,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研讨应对措施,为是否批准逮捕提供参考。同时,也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调研。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现今学校教育成绩的同时,分析、指出了当前学校教育所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以及在未成年人教育过程中家庭、学校和社会配合等问题,班主任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校学习、生活表现,为我院对该案的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与会人员对我院创新办案方式,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于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司法理念,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现实体现。
    在研讨如何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时,与会人员在听取校负责人介绍学校日常管理情况后,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要着力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模式,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帮教过程中,实现“不脱节” 帮教,做好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对接;二是不仅关注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时间,而且对其业余时间更加关注,严厉控制“网吧行为”。为此,要加强与公安、工商、文化稽查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规范网吧经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有效地减少和杜绝青少年学生“网吧犯罪”;三是学校要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用身边的人和事、灵活多样、喜闻乐见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维权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图片展、上法制课、模拟法庭、案例讨论、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余亚副检察长最后强调,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司法机关,我们责无旁贷!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加强与教育、家庭和社会的协调配合,共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吴为成)